根据《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立困难生档案的通知》及学生手册相关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开展理学院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现就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且生活困难的在籍学生。
二、时间安排
(一) 完善认定细则(6月04日—6月11日)
1.完善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;
2.制定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安排。
(二)宣传教育及材料准备(6月12日—6月19日)
1.成立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。成立以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,院团总支书记、院资助专员、各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等为成员的认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和最后审核认定工作。
2.成立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小组。以班级为单位,成立以班主任(班长)为负责人,班委成员、普通学生和宿舍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,具体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民主评议工作。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必须客观、实事求是针对申请贫困认定的同学进行评议,不得考虑私下朋友关系等因素,必须做到公正、公平评定原则,评定时着重考虑日常生活习惯,如有吸烟、酗酒、高消费等情况,可取消其评定资格。
3.以年级为单位,辅导员(班主任)负责对各班进行宣传教育,各年级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,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。要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通过信件、电话等方式进行核实。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,一经核实,取消资助资格,并进行通报批评。带领学生学习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;树立民主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评定氛围。
4.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申请书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困难调查表》或贫困证明。
(三)评定阶段(6月20日—6月27日)
1.学院各年级对学生提交的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困难调查表》或贫困证明进行审核。
2.以各班为单位,班级贫困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根据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细则,结合日常消费行为、以及生活学习情况,坚持民主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认真评议。
(四)公示排名阶段(6月28日—7月02日)
本次评定只做贫困程度排名。
(五)确定等级及建立贫困生档案(9月01日—9月15日)
依据学校下发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学生家庭突发实际困难情况,在前期贫困程度排名的基础上,调整并确定我院学生贫困等级。确定后,学生登录“高校学生资助在线”平台(http://gxzz.haedu.cn)完成在线申请,学院通过“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”(http://ywxt.gxzz. haedu.cn)对已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分档、审批,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后,将认定最终结果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三、报送材料及要求、
学院于9月15日之前将认定材料报送至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。
1.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(学生需注明班级);
2.院(系)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(学生需注明班级);
3.《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;
4.《郑州航院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》,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 。要求:纸质版一式两份,加盖学院行政公章。
四、学生意见反馈机制渠道
公示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及公示栏进行公示,有异议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问题、提供意见与建议。
监督电话:60632117
监督邮箱:LXYzua@163.com
注:以上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理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。
郑州航院理学院
2018年6月08日